抽象是什么意思(什么是抽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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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人在交谈,如果A觉得很难理解B所说的东西,或者说以A的思维能力已经很难对B所讲的内容进行辨识的时候。A通常会忍不住打断B,然后笑着对B说,“你说的东西实在太抽象了!”这大概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对“抽象”这个词应用的场景。那么什么叫“太抽象”了?抽象到底是什么呢?

1、举几个抽象的例子

先来举个简单的例子,比方我说“老虎”,你大概会想到的是一个毛色浅黄,身上布满黑色横纹,四肢强健有力,且脑袋上有个“王”字的家伙;比方我说“公鸡”,你可能会想到一个头顶肥大红冠,浑身羽毛,尾巴硕大,双脚直立的活物。但要是我说“动物”,那你会想到什么呢?似乎在现实中找不到一个与之对应的客体存在。因此,我们一般把在自然界中能够找到的客体存在,称为具象。而把具体对象的一些共同特征抽离出来所形成的概念,称为抽象。

再举两个例子,比如“苹果”、“香蕉”、“桃子”......这些都是自然界中找得到的具体存在,所以它们都是具象。而“水果”这个概念,是对这些具体东西的特征的抽离,却没有具体的实物对应,所以为抽象。再比如,我们能在现实中能找到雨点、天线、桌面。却永远找不到几何定义中的点、线、面。因此前者为具象,后者为抽象。

由此可见,抽象的东西是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的。既然如此,那么抽象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?

如果仅从上面的几个例子来判断的话,可能有人会说,抽象的东西是对具体实物的概括描述。有了抽象的词汇对于我们的交流,理解都会带来很多便利。比如我跟维修师傅说“来的时候带上工具”。这就很方便,但要是没有“工具”这个抽象词,我可能会说“来的时候带上钳子,锤子,电钻,钉子......”听上去就头大是不是?

这或许是抽象重要的一个原因。但今天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聊聊“抽象”。

2、具象的不可靠性

在上面的例子中,我们但凡举到关于具象的例子的时候,都会说,“能在现实中找到的与之对应的客体存在”。那如何定义“找到”呢?或者换句话说,什么样的东西算找得到,什么样的东西算找不到呢?

如果我们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系统,我们就不难发现,我们与外在世界建立联系的唯一接口,就是我们的感官系统,即视觉,听觉,嗅觉,味觉,触觉。换句话说,我们能找到的东西,都是我们感官系统可以辨识的东西。同时,我们还给这些可辨识的东西起了个好听的名字,叫客观存在的。

假如你的眼前有一张桌子,你告诉我,这张桌子是客观存在的。我问,你是如何知道它是客观存在的?你一脸不屑,吊高嗓门冲我说,“我亲眼看到的呀!”。这当然没错啦,俗话说,眼见为实嘛!可是你是否怀疑过自己的眼睛呢?或者说你如何判定“亲眼看到”的就一定是客观存在的呢?

现代物理学告诉我们,我们所能看见的东西,只不过是发光或者反光物体,反射到我们眼球上的不同长度的光波,这些刺激通过神经系统传到我们大脑中,然后在脑中产生了桌子的幻象罢了。设想如若将我们的视觉辨识系统换成是光波检测仪,那么眼前的这张桌子就会变成一堆密密麻麻,大小不一的波长数值不是吗?如果真是这样,你还会说桌子是客观存在的吗?

其他的感觉系统也都差不多,你说你能清晰的听到声音,那实际则是20~20000赫兹之间的振动波而已;你说兔毛摸上去很绵软,要是不小心飘到你眼睛里你还会觉得绵软吗;你说大便很臭,苍蝇因为喜欢臭的东西,所以总是喜欢趴在上面。这其实是我们多年来对苍蝇的误解,尽管我无法体会苍蝇的感受,但可以肯定的是,大便的气味经过苍蝇的感官系统之后,对苍蝇而言一定是香的,所以它才总是对大便缠绵悱恻,流连忘返。那你说客观的讲,大便到底是香的还是臭的呢?

3、抽象的意义

“客观,客观”。但凡已“观”,那么“客”就不存在了!正是因为我们意识到,所有具象的东西,都是经过我们感官系统再加工而成的。所以我们就对具象的真性产生了怀疑。那怎么办呢?如若我们能像苍蝇一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也就算了,可是“爱智求真”却偏偏是现代人类文明最崇尚的价值观之一。为了实现追求“真理”的伟大使命。我们就必须试图摆脱具象带给我们的虚假幻象。而试图通过实抽象的方式来认识“真实”的世界。

哲学家笛卡尔被誉为现代哲学之父,就是因为他怀疑感官系统所辨识事物的真实存在性。他无法证明眼睛看到的,耳朵听到的这些是真实存在的。但他却能证明思想是真实存在的,故而留下那句耐后人寻味名言——“我思故我在”!一些人们开始放弃通过观察和感觉来判断真伪,转将判断标准放在以思想为基础的抽象推理之上以追求“真实”。这便是我认为的,“抽象”更重要的价值所在。

如若我的说法能侥幸得到你的认同,你或许会问,用抽象的思维方式或许更能贴近“真实”,可是抽象的思维实在太难以让人理解,这该怎么办呢?我只能说这非常正常。上帝造人的时候,原本就希望我们通过感官系统辨识具象事物,从外而内的形成认知系统,以作为我们生存的依存。而抽象思维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,是依据思维推理由内而外的反观具象事物,以追求“真实”。故而想要进入抽象思维,就必须放弃本能,摆脱自我干扰,然后站在一个极其别扭的角度重新“审视”一切。想想就知道,何其难也!

姚言惑人:

■ 第一种方法是,先通过感知系统辨识外部世界,然后再形成我们的思维认知!

■ 第二种方法是,防止感知系统对我们的干扰,先进行抽象思维推导,然后再以思维认知反观或检验外部世界!

■ 哪一种更正确?

■ 如果你说第一种方法对,那么你没错。因为上帝就是按照这种模式制造我们的!

■ 我虽然不知道第二种方法对不对,但我确定的是,第一种方法肯定是错的!

■对了,顺便说一句,爱因斯坦就是通过第二种方式完成“相对论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