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商人为什么地位低(古代知名商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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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商人分为4个阶层士、农、工、商,出自春秋时期,当时处于国相“管仲”。提出把国民分成士、农、工、商四个阶层,按照各自的专业,固定自己的地区,被誉为“四民分业”。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形式,两汉以来一直被尊为基本形态。

古代商人为什么地位低(古代知名商人)

“四民分业”看上去是对殷周古制的继承,但却有巨大的不同,其不同在于,把“工商”与“士农”并列,同视为“国之石民”。所以管仲在对士农工商阶级划分之初,并没有优劣贵贱之分的。

1.古人对工商的态度有着诸多的转变。

远古的中国人似乎并不经商。早在殷商时期,人们是乐于和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的。

不过,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,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芜了农业,造成民心浮躁,国基不稳,因此,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。在周制中,工商业者的地位变得非常低贱,“百工”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(男女奴隶)并列。

从有限的文字记载中常常可见类似记载,《礼记·王制》曰,工商“出乡不与士齿”。也就是说,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,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,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。在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中还规定,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,否则就会受到惩罚。

到了春秋时期以后,好商之风再起—这也被一些道学家看成是“礼崩乐坏”的一部分。在史料中出现了大量专业的自由商人,他们往来于各国之间,近购远贩,获取利润。

2.对商人和工商从业者的蔑视,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曾是东西方世界的共识。国学家钱穆曾总结道,从中国两千年的历史中,可以对以往的传统政治找出几条大趋势。其中有两条就是--“集权”与“抑商”,即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;从汉到清,中国传统政治都沿袭着节制资本的政策。

这种中央集权、大一统的帝国模式经历了一个漫长、血腥和充满探索的历程。对于专制者来说,想要维持集权统治,必须在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,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、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、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,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。

在一个中央集权的体制下,一旦中央统治的正当性和控制力出现下降以后,会迅速蔓延出一股强大的无政府主义浪潮,而对这种浪潮的控制,需要经历一次大的社会动荡,最终以又一次的权威专政来终结。

民众富足及国库充裕,是一件值得庆幸之事,但同时却也可能是另外一些危机的导火线。以汉朝为例,在“文景之治”期间,各种新的矛盾已然呈现。

(1).首先是中央集权出现的旁落。地方诸侯势力利用各自的优势,迅速扩建自己的势力。其中最盛者就是吴王刘濞,他不但拥有铸钱业,且吴地靠近东海,既有丰富的铁矿,也是当地海盐的盛产地,盐、钱、铁三业,让刘濞富甲宇内,他结交各国,逐渐形成能与与中央分庭抗衡的权贵力量。

(2).除了地方势力、诸侯兴起之外,商人的势力也逐渐扩张。铸铁、煮盐需要居多的人力,动辄千人以上,且聚居于偏远的深山之中或滨海之地,这是一股民间力量很难控制。铁可以铸成兵器,盐可以获得暴利,人可以转为兵士,另外,从事流通业的富豪,有众多的车辆,可以迅速地改装成战车,因此“地方豪强”就出现了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中甚至有富商大贾横行天下、各地诸侯“低首仰给”的记载。

(3).更可怕的是,权贵与商人似乎正在结成交易同盟,并极大地败坏吏治。

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中的刀闲、南阳孔氏等人都“连车骑,交守相”,与地方诸侯互动频繁。在众多的史书中都有官员与商人勾结、牟取利益的记载。

就这样,地方诸侯与商贾豪强傍比而起,让长安城里的最高统治者不寒而栗。在皇权体制下,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从来是一对很难均衡的矛盾,甚至可以说是非此即彼,不可调和。

当中央把权力集于一身的时候,政权可保稳定,但是就会造成地方创新的不足,财富阶层受到国有资本集团的重大压迫,整个社会处在低效率运行的状态之中。

而当权力从中央下放到地方的时候,就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,地方力量和财富阶层将变得十分活跃,经济可获得大发展,然而,中央的政治权威及财政收入会被大大削弱,离心离德和“以邻为壑”的诸侯经济将大行其道,此外还将出现严重的贫富悬殊。

因此,如何均衡集权与放权,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,成了统治中国的首要课题,历代政权往往踯躅于此,兴盛或衰落也由此而生。此景,两千年以降未曾稍改。